近日,整治報刊亭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註。據瞭解,北京目前已有72座報刊亭被強制拆除。城管隊員中午口頭竹北房屋通知,深夜就來人拆除。一夜之間,報刊亭主變成了無業人員。(8月9日《北京青年報》)
  報刊亭有經營許可證,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到2024年底。因為是合法經營,而且由來已久,對不規範或者占道經營隨身碟的報刊亭,不論是整治、管理,還是勸其歇業、拆除,都應當留有一定的緩衝期,盡可能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,達到預期的目的。但城管部門口頭通知一聲,深夜就來人拆除,其造成的損失,及對合法經營者權利的損害與無視,不僅經營者憤憤不平,社會各界也不會支持。
  城市文明,不是強勢逞能管出來的,不是靠人多力大壓出來的,也不是仗著權利被侵犯者無法申辯欺SD記憶卡負出來的,而應該是靠法治,靠善始善終、有理有據、相融相通,在治理策略、措施和結果都體現絕大多數人意願的基礎上,贏得的回報。強拆了報刊亭,合法經營報刊亭主人的權利,不可能隨報刊亭一起被強拆掉;強拆了報刊亭,沒有人過問,沒有人處理,沒有索賠的依據和地方,這不是善治、法治,是野蠻的惡治。
  在法律面前,在法治面前,公民的權利不分大小、多少,都受到保護,都是政府職能部門的義務。現在,不是實施強拆報刊亭的單位沒找到,而是對強拆單位的調查還沒有人介入。強拆報刊亭的損失,是可以預料的,報刊亭的損失由報刊亭主人自行承擔,是沒有理由和依據的。即使賠償了報刊亭主人的損失,先強拆再論賠償,也是城市強權管理的惡治示範,相關部門和責任固態硬碟人應為此擔責、埋單。 □卞廣春  (原標題:[來信/來論]強拆報刊亭是城市管理的惡治示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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